《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定》适用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该规章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判定为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5项判定规定:
未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
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就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
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合格的;
委托无资质或者低于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其进行定期检测的;
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