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把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定期检测情况纳入综合执法检查要点,严厉打击未批先建、防雷设施失效、检测报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机制,推进普法和科普宣传,压实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防雷设施运维、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