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广东省江门市气象局发布《江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从业信息的公示》。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粤气规〔2025〕1号)等要求,江门市气象局为在本行政区域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检测单位建立从业信息档案。截止目前,报送从业信息的资质单位共26家,现予公布。
未在江门市建立从业信息档案的资质单位,暂不得在江门市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如有擅自开展业务躲避监管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各县(市、区)气象局要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通过检查检测报告对应检测标识的真实性和报告格式规范性,加强对资质单位从业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资质单位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加强对检测单位规范化运营的日常监管。
江门市气象防灾减灾协会要加强对资质单位的行业指导,通过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来杜绝不正常竞争和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来提高资质单位核心竞争力,提升防雷检测市场规范化水平。
监管机构监督电话:江门市气象局监督管理科0750-3283927
行业自律指导电话:江门市气象防灾减灾协会0750-3283980
附件:江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从业信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