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纪思源 靳檬阳
京杭大运河畔,冬日暖阳下,一艘加油船静静泊岸,船顶的避雷针银光闪闪,如守护安全的利剑格外醒目。“刚出炉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全合格!”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赴此地开展防雷安全跟进回访,经营水上加油生意的老张捧着报告,笑意舒展,言语间满是踏实。
加油站存储大量易燃易爆油品,雷击极易引燃油气引发爆炸,严重威胁人员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油站作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须安装防雷装置且每半年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防雷检测。扬州气候湿润、雷暴多发,雷电防护装置更是当地加油站安全运营的“金钟罩”,容不得丝毫疏漏。
2025年10月,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防雷检测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全市多处加油站存在未定期开展防雷检测的异常数据。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市气象局对接,就异常情况逐一核实,排除企业名称变更、系统时间差等统计因素后得知,涉事的4家加油站未纳入气象部门年度监管名录,成为防雷监管的“漏网之鱼”。
为明确防雷检测缺位的安全影响,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的协作机制,委托市应急管理局对4家加油站开展重大安全隐患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该院据此依法立案办理。
为精准厘清监管职责,检察官赴加油站实地勘查,并走访多部门核查,最终明确市商务局为加油站行业主管部门,承担防雷安全协同监管职责。12月4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商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该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全市加油站点开展拉网式普查,将村镇小型加油点、水上加油船全部纳入防雷重点单位名单,名录数量从247家增至305家,实现防雷监管应管尽管。
12月25日,市气象局联合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4家涉事加油站进行防雷“复诊”,经查,所有站点均已规范配备雷电防护装置,且检测全部合格,安全隐患悉数排除。“新增的58家加油站点已全部录入防雷检测智能监管平台,列入2026年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市气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动态更新防雷重点单位名录库,持续筑牢雷电安全风险防范防线。
从大数据模型一网筛查问题,到多部门协同全域筑牢防护,扬州检察公益诉讼以精准监督拧紧加油站防雷“安全阀”,为京杭大运河畔的生产经营安全送上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