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①存放硫酸、盐酸等强酸强碱仓库,本身属于“腐蚀性化学品危险场所”,不属于“火灾爆炸化学品危险场所”,不属于GB50057-2010,第3.0.3 规定的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综合以上,存放硫酸、盐酸等强酸强碱仓库是否可划分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检测周期可否一年一次? ②强酸强碱仓库因酸碱气体挥发原因,空间内金属物腐蚀特别快,因不是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处于LPZ1区的室内电源信号线路是否可以不套金属管屏蔽?处于LPZ1区的室内金属设施,是否可以不做等电位接地?
关于防雷类别及检测周期: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类别需结合重要性、使用性质、雷击事故可能性及后果,由设计单位专项设计确定,并经主管部门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核准,该结论具有法律效力。防雷检测和运维单位无权擅自调整防雷类别,确因功能重大变更需调整的,应重新设计、报审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按新类别执行。依据《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含存放硫酸、盐酸等强酸强碱的腐蚀性化学品仓库)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关于LPZ1区线路屏蔽及等电位接地: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LPZ1区的室内电源、信号线路屏蔽及金属设施等电位接地,是防雷击电磁脉冲的必要措施,与是否为火灾爆炸危险环境无直接关联。相关措施需严格按照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执行,不得因环境腐蚀等因素擅自省略或更改;若需调整防护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