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河南省鹤壁、新乡、焦作三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经当地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全省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落地。
2025年,河南省气象局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指引,立足应对区域雷灾风险严峻性的迫切需要,联合省司法厅指导鹤壁、新乡、焦作三市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协同立法。两部门成立专项指导组、印发工作方案,推动三市将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列入年度政府立法审议项目,以“三协同”雷电灾害防御立法模式,打造可供全省借鉴的有效样本。
文本内容协同,坚持“统一共性、兼顾特色”原则。三市共同商定立法框架与核心制度,围绕雷电易发区划定、监测设施共享、预警统一发布、重点单位监管及应急联动等环节联合调研论证,形成协调统一的具体规定;允许各市增设特色条款,实现“大同小异”的灵活适配。
立法机制协同,构建“省级统筹、三级联动、全程同步”工作机制。该立法项目依托司法行政部门程序审查优势与气象部门业务技术支撑,对三市立法提供全链条指导;三市建立定期会商、联合调研、信息互通等市际协同机制,实现立项、起草、调研、提请、审查、审议、施行“七同步”,确保规章同步、同质出台。
防御措施协同,构建权责清晰、闭环管理的责任体系。将雷电防御纳入市、县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格局,明确雷电防护装置所有人或管理人为维护检测第一责任人;对农村防雷薄弱场所及油气基地、景区、文物等重点领域明确专项要求;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全面提升区域雷电灾害防御协同效能。
下一步,河南省气象局将持续完善协同立法模式,加强政策宣贯解读,推动协同立法向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气象信息资源管理等关键领域延伸,不断提升气象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